洋洋侃侃 | 重慶人注意 這些防火“紅線”踩不得!
2025-09-30 14:56:41 來源: 第1眼TV-華龍網
大事小事,洋洋侃侃!各位重慶老鄉,今天咱們要聊一一聊森林防火!
縉云山的松、四面山的竹、長江邊的林,重慶的森林覆蓋率已突破 55% (重慶森林覆蓋率超 55%)!這些“綠色海洋”不光是好看,還是每一口清新空氣的來源,是擋風沙、護水土的重要生態屏障!
最近天氣漸漸轉涼,有些人可能以為森林防火的弦終于能松松了。那可真是大錯特錯了,咱《重慶市森林防火條例》規定:每年1月1日至5月10日、7月10日至10月10日為全市森林防火期。區縣(自治縣)應根據森林資源分布狀況和森林火災發生規律,劃定森林防火區,并向社會公布。森林防火期內,在森林防火區禁止野外用火。不管是點煙、燒紙,還是烤火、燒秸稈,一律不準!在森林防火期內遇有高溫、干旱、大風等高火險氣候,區縣(自治縣)還要規定森林高火險期。春節期間、清明時節、秋收季節等火災高發時段,也可以被規定為森林高火險期。森林高火險期內,不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,還要嚴格監管居民生活用火。
你可別不當真,來看個真實案例:巫山縣龍溪鎮趙某因違規焚燒秸稈,引發火情。經調查認定,趙某的行為違反了《森林防火條例》第五十條的規定:“違反本條例規定,森林防火期內未經批準擅自在森林防火區內野外用火的,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,給予警告,對個人并處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,對單位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。”依據該條款,巫山縣林業局依法對趙某作出如下處理:給予警告,并處3000元罰款。
同時,根據《重慶市森林防火條例》第四十二條,因火災產生的撲救費用應由肇事者承擔。趙某還需賠償此次撲火所產生的費用2萬元。鑒于其家庭困難,采取“以工代償”方式,進行為期6個月的無償防火巡護宣傳,以此彌補其違法行為造成的社會危害。
重慶的每一片綠意,皆是大自然的珍貴饋贈,是山河自然的深情贈禮,更是務林人辛勤守護的“綠色家底”。保護森林、防患火情,是刻在每個重慶人骨子里的擔當——我們捍衛的,是巴山渝水千年不斷的郁郁蔥蘢,是長江經濟帶永續發展的生態命脈,更是這座城市觸手可及的“詩與遠方”!
責任編輯:常涵笑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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